台灣出版業者推動政府效仿國外實施「公共出借權」,希望讀者每從圖書館借閱一本書,政府便向作者與出版業者支付一筆酬金,以扶植出版產業。

公共出借權是甚麼?世界有哪些國家實施呢?

 

「公共出借權」的概念由北歐的丹麥率先在1946年實施,於1992年列入歐盟法規,至今已超過30個國家實施。

 

「公共出借權」(Public Lending Right;簡稱PLR)通常意指:由圖書館將館藏內的圖書出版品免費出借給讀者,因此造就該借閱作品作者之版稅收入,連帶影響出版社等其他相關權益人之銷售收益,後政府再以適當比例之補償金或酬金支付給作者(或其他該出版品相關著作權擁有者)的一種權利照護關係與制度。就精神而言,PLR講求的並非是酬勞之高低,而是PLR實施的意義和對作者以及出版業的尊重和照拂。

 

PLR制度補償方式各國有別,有依閱覽次數、或是典藏本數等,制度的受惠對象幾乎涵蓋著作物相對應的各種權益人,其中「(紙本)圖書出版品」為各國最基本且必備的出版品類型。

 

PLR制度截至2016底計已有32國施行,其中除了紐西蘭、澳洲、格陵蘭、加拿大與以色列外,餘28國皆為歐盟國家。亞洲國家除了台灣多年來時而出現PLR之籲求外,日本及香港對此議題也曾積極訴求或活動研擬,香港近年來擬推出「授借權」亦相當積極活躍。

 

為什麼台灣開始討論這個權利的實施呢?

 

近年來,老字號書店一家緊接著一家歇業,書店街的風華已大不如前。根據財政部「營利事業家數及銷售額」統計,台灣書籍出版業銷售額最高峰是2010年的367億元,此後七年內下滑到185億元,幾乎腰斬;尤其是2013-2015年連續三年衰退更是超過了15%。

 

(圖/Utravel)

 

2000年以前,台灣的連鎖書店以新學友、金石堂、誠品三大品牌為主。然而新學友在2001年結束營業,金石堂也從極盛期的110家分店萎縮到59家,誠品書店有新拓也有關閉,維持42家左右的局面。現在書店三大通路,是博客來、誠品與金石堂。

 

值得一提的是,博客來的營收大約60%來自書籍,占年營收60億元中的35億。誠品則更只有25-30%收入來自書籍銷售,占年營收45億元中的12億左右。連鎖書店大多要靠複合式的發展,一面賣商品、賣咖啡、辦活動,一面賣書才能維持經營局面。

 

(圖/誠品書店 官方網站)

 

書市為何會消退的如此嚴重?根據文化部的〈台灣出版產業廠商經營成果概況調查〉,2015年台灣有38.2%的人在過去一年內曾購買書籍(包含漫畫)。如果只計算12歲以上的人口,台灣人一年平均花1036.9元、購買3.9本書。

另也有民眾於受訪時表示,台灣的圖書館資源豐富,若無特殊購書需求,也可能透過圖書館借閱書籍。根據統計,全國公共圖書借閱量自2011年逐步增加,從2011年的5734本增長至7657本,可見國人並非如媒體所言不愛唸書,只是都到圖書館看書。

 

若是圖書館扮演著提升台灣人閱讀習慣的重要角色,那「公共出借權」的實施是否也應受到政府與人民的關注呢?

 

 

政府的實際作為為何?專家對此案的看法為何呢?

 

為保障出版業、確保著作權人擁有合理報酬,已有立委將提案修正《圖書館法》納入「公共出借權」之概念,要求政府編列預算,補償出版品提供無償借閱的報酬。盼在台灣出版界引進「公共出借權」制度,以利著作權人、出版業有公平合理的報酬,讓大家放心自由創作。

 

根據教育部規劃,暫訂今年底在新北市的國立台灣圖書館和台中市的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等2間國立圖書館先行試辦。

 

(圖/wiki)

 

國立台灣圖書館館長鄭來長對此規劃表示,目前採購圖書方式都是一次性購買,買完之後民眾借閱多少次,都不會再付費給出版社。除非有些書籍有再版,才會請學者專家研究再版是否有增修內容,判定是否要再購入。

 

若「公共出借權」將來要推動,勢必牽涉到一些技術問題,必須擬好處理措施,例如借一次要多少錢較合理,圖書館如何撥款給出版社等。他認為,先從2家公立圖書館推動,應該還好,但如果要推廣到全國各大小圖書館,恐怕就有難度,尤其需考慮偏鄉圖書館資源較不充足。

 

(首圖/wi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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