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 1】Nadar, Photograph of Charles Philipon, 1856, Metropolitan Museum of Art, New York.

2015年初震驚全世界的《查理周刊》(Charlie Hebdo)恐襲事件發生後,除了關於言論自由的議題外,也有不少報導談到了法國政治諷刺畫傳統。的確,在十八世紀末的法國啟蒙時代,由於圖版印刷技術的進步,諷刺畫的流傳越來越廣;但真正發展的關鍵則是在十九世紀的七月王朝時期(1830-1848),查理•菲力彭(Charles Philipon, 1800-1862)【圖1】創立了兩份插畫報刊《諷刺畫報》(La Caricature)及《喧鬧報》(Le Charivari),從此奠下同類畫報的典範,開啟了十九世紀諷刺畫的全盛時代,並對當時的政治輿論與社會文化產生深刻的影響。

在正統藝術界人士眼中不登大雅之堂、以扭曲醜化對象來引人發笑的諷刺漫畫,為何會成為言論自由與批判者的象徵?我們從當時對「諷刺畫家」角色的闡述,或許能看到一些線索。「諷刺畫家」指的是一群什麼樣的人?他們是譁眾取寵的小丑,還是張牙舞爪的怪獸?

菲力彭本人即是繪者出身,他的兩份畫報更集結了當時最有才華、最活躍的年輕插畫家,包括:杜米埃(Honoré Daumier)、葛杭維(Grandville)和嘉法尼(Gavarni)等好手。但就工作性質和報酬而言,諷刺畫家其實並不是一個正式且專門的「職業」。在畫報中提供圖片,除了和某些報紙固定合作以外,大部分情況是以圖計費,薪資相當微薄;即使是稍有名氣的繪者,也常常必須兼差製作其他類型的圖書插畫,或在好幾個不同畫報間投稿。有一些是已成名的藝術家轉換創作媒材;但更多的是失敗或尚未成功的「藝術家」,一面為了養家餬口替雜誌畫漫畫,一面仍不放棄當畫家的夢想而每年將畫作寄給官方沙龍展。所以一般所謂「諷刺畫家」多半是指一位以畫鉛筆圖維生的人的工作之一,定位介於插圖師、報刊合作者與藝術家之間。

【圖 2】《喧鬧報》(Le Charivari)刊頭圖案,20 January 1834.

十九世紀初以前,這些內容辛辣刺激、容易被當權者盯上的危險圖像,大多是匿名發表的,但是菲力彭改變了這種做法。在他主編的畫報上,每一張圖片都有作者署名,他希望一個諷刺畫家不再是一個無名或必須匿名的人,而是一個有信念的作者,一個「以鉛筆為武器」、立場鮮明的時事記者,還曾將自己和諷刺畫家們的Q版肖像打上名字,製成《喧鬧報》的刊頭 【圖2】。

在創立《諷刺畫報》之前,菲力彭曾經當過政治諷刺畫報《剪影》(La Sillouette)的編輯,在這份堅持共和派立場的週刊中,同為編輯的巴爾札克(Honoré de Balzac, 1799-1850)發表了好幾篇探討諷刺畫的文章,試圖為諷刺畫家尋找一個確定的位置:諷刺畫家並不只是一個手執鉛筆的嘲諷者或只是個為報紙畫插圖的人,他有資格躋身藝術家之列,所從事的活動可等同於藝術創作。[1]


【圖 3】Henri Monnier, 〈古怪有趣的夢〉( “Songe drolatique”), La Silhouette, no. 1, 1829. (Source Gallica.bnf.fr/BnF)

但最能說明諷刺畫家職業特性的,還是《剪影》創刊號(1829)的主圖,由莫尼耶(Henri Monnier)所繪,名為〈古怪有趣的夢〉( “Songe drolatique”)【圖3】,發刊詞大意是說:從前有個大諷刺畫家/大藝術家(Le Caricaturiste/Artiste)和荒謬與罪惡的狩獵者,騎在化身為龍、名喚「批判」(La Critique)的怪獸上,兩者一起在政治世界和社會的每一個角落裡,開啟了一趟幻想之旅;醒來後,大藝術家發現他的畫冊上畫滿了速寫,描繪了他們在夢中所遇見的人物。編者所要傳達的訊息很清楚:諷刺畫家(藝術家)不應只滿足於複製「無關緊要的風景畫」或神話英雄(暗諷學院派藝術),而是帶著批判的眼光「用政治和道德漫畫將他的獵物口袋裝滿」;而「批判」這個有著老嫗臉孔、戴著「巫婆眼鏡」、「頭髮尖如刺蝟」、「手帶利爪」的「壞仙子」,借給諷刺畫家她的一根頭髮當作鉛筆。

【圖 4】Auguste Desperret, 〈瞄準你的鼻子,D’Arg…!瞄準你的眼睛,Bartholo!瞄準你們這些肥豬!〉( “A ton nez, d’Arg… ! à ton œil Bartholo ! à vous, ventrus !! ”), La Caricature, 28 March 1833. (Source Gallica.bnf.fr/BnF)

菲力彭繼承了這個結合諷刺畫家與批判者的形象,在自己的《諷刺畫報》裡塑造出「進化版」:諷刺畫家化身為一個身揹鉛筆弓箭、頭戴羽毛、腳穿尖頭鞋、身著鮮豔戲服、專門在狂歡節出來搗亂作樂的小丑。【圖4】在1832年的一張《大閱兵》【圖5】圖中,我們看到右方一個表情猙獰的小丑,騎著豪豬,踩在鋪滿圖片紙張的路上,意氣風發地看著各式政客從他面前倉皇列隊而過:「去吧,我的豪豬,去找出那些政府的鬧劇,用你的爪子做上記號,我們去把他們畫出來!」[2]這個殘酷小丑的形象,在其後一連串猛烈抨擊時政的漫畫中也不斷出現,把國王和官員們當作戲謔的對象。

【圖 5】Grandville, 〈1832年10月30日諷刺畫的大閱兵〉(“Grande Revue passée par la caricature, le 30 octobre 1832”), La Caricature, 1 November 1832. (Source Gallica.bnf.fr/BnF)


這樣大膽挑釁的批判,使菲力彭和旗下漫畫家們在數年內入獄多次,報社也幾乎被鉅額罰款壓垮。國王路易腓力最終祭出了媒體審查令,1835年八月底,《諷刺畫報》即將被迫停刊前的最後一期上,菲力彭慷慨陳詞,重申諷刺畫具有強烈的社會角色;他認為自己的諷刺畫報是民眾聲音的傳達者,其中的文章與諷刺畫都是「受到人民的啟發」,作者和諷刺畫家不過是人民的「文字秘書和畫師」。[3]

我們可以觀察到,就是在這種狂熱且壓抑的政治氛圍下,諷刺畫是如何被十九世紀自由共和派的媒體運用,而諷刺畫家的形象從一個魯蛇藝術家搖身一變為有尊嚴、值得敬畏的創作者、敏銳活躍的社會觀察家以及人民的代表,且諷刺畫家不僅是一個批判者,同時也是反抗權威的戰士。這樣的印象深深影響了當時許多知識份子對諷刺畫和諷刺畫家的概念、定義與期待,甚至延續直今。也因此襄富樂希(Champfleury)在他1865年出版的《現代諷刺畫史》(Histoire de la caricature moderne)中,肯定諷刺畫是「人民的吶喊」(le cri du peuple),而諷刺畫家的任務在於「將人民深刻的感受公諸於世」。[4]

無論如何,諷刺畫家的定位與價值在七月王朝時期有了關鍵性的發展,使諷刺漫畫逐漸成為一種特殊的視覺文化產物,並在十九世紀的法國媒體界與大眾文化中繼續蓬勃壯大。

 

參考書目

Kerr, David. S. Caricature and French Political Culture 1830-1848. Charles Philiponand the Illustrated Press. New York-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1] Balzac, Honoré. “Des artistes.” La Silhouette, vol. I, 10 & 12 ; vol. II, 5, 1830.

[2] Grandville. “Grande Revue passée par la caricature le 30 octobre 1832.” La Caricature, no. 104, 1 November 1832.

[3] La Caricature. 27 August 1835, no. 251.

[4] Champfleury. Histoire de la caricature moderne. Paris, E. Dentu, 1865, p. vii.

 

本文轉載至 漫遊藝術史  藝術界的魯蛇?騎豪豬的小丑!漫談法國十九世紀諷刺畫家定位的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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